注音小讀者機構方案服務條款
本條款為均慶科技有限公司(JUNQING TECHNOLOGY CO., LTD.,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與向本公司購買注音小讀者機構方案之教育機構(以下稱「機構」)間之約定。機構於機構後台建立訂單前,應詳閱本條款;勾選同意並建立訂單者,視為同意本條款之全部內容。
機構方案僅供教育機構為其教學業務購買,並提供予所屬學生使用,非供個人或家庭消費使用。個人或家庭請透過注音小讀者 App 內之 Apple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訂閱購買。
第 1 條 定義
- 「機構後台」:本公司提供機構管理訂單、授權券及學生帳號之網站。
- 「授權券」:機構購買之使用權單位。每張授權券得供一個學生帳號啟用或續期一次,授權期間依購買時所選方案之月數定之。
- 「學生帳號」:機構以授權券於機構後台產生,交付學生家長於注音小讀者 App 登入使用之帳號。
- 「啟用」:家長於 App 完成帳號設定及電子郵件驗證後,自行選擇開始授權期間之行為。
- 「付款確認日」:線上付款以金流服務商通知付款成功之日為準;銀行匯款以本公司確認款項實際入帳之日為準。
第 2 條 適用對象
- 機構方案限由經本公司建立合作身分之學校、補習班、安親班或其他教育機構購買。本公司得於建立合作身分前要求機構提供相關資料,並得拒絕建立。
- 機構應確保使用機構後台之人員有權代表機構購買及管理授權。
第 3 條 訂單成立與付款
- 機構於機構後台選擇方案及張數,並同意本條款後建立訂單;每筆訂單至多 100 張。訂單金額以建立時機構後台顯示之價格計算,本公司日後調整價格不影響已建立之訂單。
- 訂單建立後 7 日內未完成付款者,訂單失效。
- 付款方式為線上付款(由藍新金流處理)或銀行匯款。銀行匯款以本公司確認款項實際入帳為準,機構上傳匯款證明不視為付款完成。
- 付款確認後,本公司將授權券發放至機構後台。
- 機構方案為單次購買,不自動續約,亦不自動扣款。
第 4 條 統一發票
本公司依法開立統一發票。需載明統一編號者,機構應於建立訂單前填寫統一編號、發票抬頭及電子信箱;資料有誤致需更正或重新開立者,機構應配合提供正確資料。
第 5 條 授權券之使用期限與限制
- 授權券應於付款確認日起 12 個月內啟用;逾期未啟用者失效,且不予退款。
- 以授權券產生學生帳號時即占用該券,但不開始計算授權期間。
- 授權券僅得分配予機構所屬學生使用,不得轉售、出租,或轉讓予第三人或其他機構。
第 6 條 授權期間與續期
- 授權期間自啟用時起算,依方案月數按曆計算。啟用後,授權期間不因未登入或未使用而暫停或延後。
- 以新的授權券為既有學生帳號續期者,原授權期間尚未屆滿時,自原到期時接續計算;已屆滿時,自續期完成時起算。
- 授權期間內,學生帳號得使用 App 之會員功能,實際功能依 App 版本及平台而定。每一學生帳號最多登記兩台裝置;裝置經連線核驗後,最長得離線使用 72 小時,且不超過授權到期時間。
- 授權期間屆滿後,學生帳號及學習紀錄不因到期而刪除。家庭得另行購買個人訂閱,或由機構續期;機構授權與個人訂閱分別計算,不合併為同一期間。
第 7 條 退款條件
- 自付款確認日起 7 日內,尚未啟用之授權券得申請全額退款;同一筆訂單得僅就其中部分授權券申請。以銀行匯款付款之訂單,退款所需之匯款手續費由機構負擔,並自退款金額中扣除。
- 授權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退款:(一)已逾付款確認日起 7 日;(二)已啟用;(三)已逾使用期限。
- 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無法提供服務者,包括本公司停止提供機構方案,或重大系統異常經本公司確認無法於合理期間內修復,由本公司主動辦理退款:尚未啟用之授權券全額退款;已啟用之授權券依「單價 × 剩餘日數 ÷ 授權總日數」計算退款金額。本項退款所生之匯款手續費由本公司負擔。
- 退款金額以本公司就該訂單實際收受之款項為上限。
第 8 條 退款申請與處理
- 機構應於機構後台之原訂單提出退款申請,選擇欲退款之授權券並填寫申請原因;銀行匯款之訂單並應提供退款帳戶資料。
- 申請審核期間,所申請之授權券暫停使用,不得用以產生學生帳號、續期或啟用。
- 本公司於收到申請後 15 日內回覆審核結果。申請送出不代表已核准;經核准亦不代表款項已退回。審核不予核准者,授權券恢復可使用。
- 經核准後,信用卡付款之訂單以原信用卡退刷;銀行匯款之訂單於核准後 7 個工作日內匯入機構提供之帳戶,匯款手續費依前條規定負擔。實際入帳時間依發卡銀行或匯入銀行之作業而定。
- 退款完成後,相關授權券即作廢;已以該授權券產生之學生帳號不得再啟用,帳號仍予保留。
- 已開立之統一發票,依相關法令作廢或開立銷貨退回、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,機構應配合辦理必要之確認。
第 9 條 服務維護與異常
- 本公司得因系統維護、更新或安全需要,暫停服務之全部或一部,並將盡可能事先於 App 或機構後台公告。
- 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系統異常致學生無法正常使用時,本公司將儘速修復,並得視影響期間延長受影響學生帳號之授權期間。
第 10 條 機構之義務
- 機構應妥善保管機構後台之帳號及密碼;以該帳號所為之操作,視為機構之行為。
- 機構應將學生帳號及初始密碼交付學生家長,並提醒家長妥善保管,不得公開或轉交其他家庭。
- 機構於機構後台輸入之學生稱呼、班級等資料,應以提供服務所需者為限,並應確保已取得必要之同意。
- 機構不得以違法、侵害他人權利或干擾系統正常運作之方式使用本服務。
第 11 條 個人資料
學生及家長使用 App 時之個人資料,依本公司隱私權政策處理;學生及家長使用 App 時,並適用本公司使用條款。
第 12 條 智慧財產權
注音小讀者 App、機構後台及其內容之智慧財產權,屬本公司或其授權人所有。授權券僅授予機構及其所屬學生於授權期間內非專屬、不可轉讓之使用權,不移轉任何智慧財產權。
第 13 條 停權
機構違反本條款,經本公司通知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,或情節重大者,本公司得暫停該機構之機構後台操作。暫停機構後台不影響家庭已啟用之授權期間。
第 14 條 責任限制
- 本公司就本服務對機構所負之賠償責任,以機構就相關訂單實際支付之金額為上限。
- 本公司對機構之間接損害及所失利益不負賠償責任。
- 前二項規定於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,不適用之。
第 15 條 不可抗力
因天災、戰爭、政府行為、電信或網路中斷、第三方服務異常等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,致本公司遲延或無法履行本條款者,本公司不負責任。前述事由消滅後,本公司將儘速恢復服務。
第 16 條 條款變更
本公司得修改本條款,修改後之內容公布於本頁,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機構後台管理者。已建立之訂單,其退款條件依建立訂單時之條款辦理。
第 17 條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,雙方同意以本公司主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第 18 條 聯絡方式
營運者:均慶科技有限公司
電子郵件:contact@kids-readers.com